各高等学校:
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根据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《关于深入推动山东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》(鲁办发〔2022〕19号)等要求,进一步加强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,引导青年教师加强教学改革创新,提高课堂教学水平,省教育厅、省总工会决定举办山东省第十一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参赛对象
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、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、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的专任教师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热爱教育事业,言行雅正,学术规范,为人师表,师德良好。
二、奖项设置
比赛设置个人奖和单位组织奖。个人奖设一、二、三等奖及优秀奖,按照省级初赛选手总数的10%、15%、20%确定一、二、三等奖数量,其余为优秀奖。根据比赛组织实施、教师参与、总体成绩、效果影响等情况,评选25个优秀组织奖。所有奖项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。往届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一等奖获奖者报名参赛,不再重复授予同等或低等次奖项。
三、赛制及安排
比赛包括校级选拔赛和省级比赛(初赛、复赛、决赛)。赛事组织依托“山东省高校教师教学比赛评审平台”(以下简称“比赛评审平台”,网址:http://sdgsgame.gspxonline.com/)。具体实施方案另行通知。
(一)校级选拔赛(2023年11月)。各高校组织开展校级选拔赛。根据分配名额(见附件1)推荐参加省级比赛选手,于11月25日前将推荐选手、备选选手汇总表(加盖单位公章)上传至比赛评审平台,逾期未上传的,视为弃权。
(二)省级初赛(2023年11月—12月)。省级初赛参赛选手由推荐选手和抽取选手两部分组成。抽取选手于11月28日由赛事组委会从学校提供的备选选手中随机抽取,抽取结果通过比赛评审平台公布。抽取选手因故无法参赛的,可调换1人,且只有一次调换机会。确需调换的,高校于11月29日将书面申请(加盖单位公章)上传至比赛评审平台,经审核通过,11月30日组委会从该校其他备选选手中抽取1人。
省级初赛依据学科门类和专业大类,采用网上评审课堂教学视频的方式分组进行。11月30日—12月7日,各高校组织选手上传课堂教学视频、教学设计方案和教学课件等参赛材料并完成审核。逾期未上传或审核不通过者,视为弃权。评审专家根据评分细则(见附件2)进行量化评分。教学设计方案与教学课件作为参考不单独评分。按省级初赛参赛总人数45%的比例确定省级复赛人选。
(三)省级复赛(2024年4月)。分为文科、理科、工科、医学、思政五个组别进行现场比赛。比赛内容由教学设计、课堂教学两部分组成。评审专家根据评分细则进行评分。按省级初赛参赛总人数25%的比例确定省级决赛人选。
(四)省级决赛(2024年5月)。按照复赛组别进行现场比赛。比赛内容由课堂教学、教学反思两部分组成。评审专家根据评分细则进行量化评分。
四、比赛要求
比赛由省教育厅、省总工会主办,委托相关高校承办。设组委会、专家委员会、纪律与监督委员会、仲裁委员会,负责大赛的组织、协调与特殊情况处理等工作。承办单位要根据比赛要求,认真做好比赛组织工作,确保比赛公平公正。
各高校要高度重视,将教学比赛作为提高青年教师业务能力和教学水平的重要抓手,精心组织校级选拔赛,为参赛教师提供支持,有效引导青年教师关注课堂教学、提高教学能力、促进专业发展。要认真审核参赛选手资格,严格把关参赛内容,尤其要对意识形态和政治性进行把关。参赛选手要保证比赛相关材料的原创性,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作品。如产生侵权行为或涉及知识产权纠纷,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相应责任。
省教育厅教师处联系人:刘依林,联系电话:0531—51793830;
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联系人:张育畅,联系电话:0531—86180739。
附件:1.山东省第十一届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名额分配表
2.山东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比赛评分细则
山东省教育厅 | 山东省总工会 |
2023年11月10日